2020年4月11日直播内容整理
1、138****6627:我是涡阳人,19年买的房子,现在已经逾期交房半年多了,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日万分之一,还不够我在外租房的租金。请问律师:我能按租金标准要求调高违约金吗?(标题: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答:是可以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后的违约金就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依据《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你除可以通过要求增加违约金来弥补你的实际损失外,你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从而避开违约金调整的不确定性。就你的实际损失而言,一般情况下,你的租房租金可以认定为你的实际损失。因此建议你保留好相应的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以便以后索赔时需要。
2、134****5577:我是阜阳人,一朋友因盗窃被判刑2年,前年刑满释放,现在又因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请问律师:如果我朋友构成交通肇事罪,其是否属于累犯,是否要从重处罚?(标题:刑满后再犯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累犯?)
答:不构成累犯。依据《刑法》的规定,累犯只适用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交通肇事罪系典型的过失犯罪,因此不构成累犯。
法律延伸:《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3、159****8954:我是合肥人,两年前我将持有的公司股权卖给了一个朋友,合同约定我没有实缴的注册资本由其负责缴纳。现在公司资不抵债,我朋友也没有实缴后面的注册资本。请问律师:如果公司破产,我还需要担责吗?(标题:股权转让后是否还需对未实缴的注册资本担责?)
答:这需要看股权转让时,你所认缴的注册资本中已经到期的这一部分是否已经实缴到位。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股权转让后,股权出让人仍需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股权出让人在股权转让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如果股权转让时出让人所认缴的注册资本中已经到期的这一部分已经实缴到位,则应当认定该股权出让人不属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也就无需再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理,如果股权转让时,出让人所认缴的注册资本中已经到期的这一部分仍未能实缴到位,则其属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当在欠缴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你在转让股权时,你所认缴的注册资本中已到期的这一部分你已经实缴到位,则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相反,则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4、187****3372:我是淮北人,几天前滴滴打车下车开车门时,没注意,把同向行驶的电瓶车碰到了。请问律师:我是乘客,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标题:乘客开车门时碰伤他人,如何区分责任?)
答:虽然你是乘客,担你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只是在划分具体责任时,应当根据滴滴驾驶员、受害人与你之间各自的过错大小进行划分。首先,你作为乘客,在下车前应当注意观察,谨慎开门下车,你未能做的相应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滴滴驾驶原作为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应当在安全地点停车,在乘客下车前注意观察并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其未能尽到安全停车和注意及提醒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同意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后,作为受害人,其在行驶时也应当注意观察,在发现前方停车时也应当减速慢行避免碰撞,因此其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就此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减轻乘客和滴滴驾驶员的赔偿责任。
5、157****3747:我是蚌埠人,我租的商铺,房东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直接将该商铺卖给了我的一个竞争对手。请问律师:我能以侵害我的优先购买权为由,确认他们之间的买卖关系无效吗?(标题: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答:原则上是不能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你原则上不能请求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虽然你不能请求该买卖行为无效,担你可以请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